100%强奸罪,牢坐定了,说不构成强奸罪的男人们好好看看,也请各位女人认真看看,什么是强奸。
男人犯了强奸罪的原因
打比方你是一个男人,有一天你喝多了,门口上是606,你看成了609,用606开了609的门,推开房门发现房间里面的床上有一个喝醉的女人,你以为是自己的女朋友,于是和她发生的性关系。
次日早晨,女人一看身边躺着一个男人,察觉自己被性侵,立马报警说自己被强奸。警察叔叔来到房间,一轮询问下来两个人压根就不认识。
警察叔叔来了
于是你坦白告诉警察叔叔,自己以为这个女孩是自己的女朋友,才发生的关系。这时警察叔叔会让你解答三个问题。
1:你的女朋友呢?
2:你有没有女朋友。
3:你女朋友长什么样。
这时你怎么解答,有女朋友,然后把女朋友叫到一起一对比,两个人完全不一样,高矮胖瘦都不一样。怎么办?强奸罪。
会告诉你,有女朋友难道喝醉了就可以把其他人认为是自己女朋友吗?睡了不该睡的人,这是犯罪。这是强奸。
你说不是强奸
这时你肯定会说,不是故意的啊,真的是喝多了,认错了啊!
警察叔叔会告诉你:真正喝多的人,就和几天没有睡觉的人一样,会很困很困,根本没有发生性关系的能力。
还会告诉你,强奸罪的构成要件,女人不能反抗,无法反抗。女人喝醉了是无法反抗不能反抗。而你在女人无法反抗和不能反抗的情况下,强行发生了性关系就是强奸。
没有使用暴力
这时你肯定说没有使用暴力手段。大哥,所谓的暴力手段不一定是打,而是对方没有反抗能力,无法反抗能力的期间下,强行发生关系,另外强奸罪中除了胁迫,暴力,还有一个有其他手段。这个其他手段就是防止碰瓷强奸的。男女都喝醉,没有暴力,没有胁迫,男人对女人发生关系,这就是其他手段,叫乘人不备。
看到这肯定觉得自己冤枉是吧,其实一点都不冤枉。
因为喝醉酒不是无罪的理由,只要女人无法反抗,不能反抗的情况下,强行发生关系,就是强奸。
喝醉了也要承担刑事责任,要不然岂不是只要女人喝醉了,乘她没有反抗能力与其发生关系都不是犯罪。这样酒将会成为强奸女性的特殊工具,无法保护女性。
公安部《关于当前办理强奸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》。《解答》中明确“其他手段”是“指犯罪分子用暴力、胁迫以外的手段,使被害妇女无法抗拒。例如:利用妇女患重病、熟睡之机,进行奸淫;以醉酒、药物麻醉,以及利用或者假冒治病等方法对妇女进行奸淫。”该解答明确,利用醉酒方法对妇女进行奸淫,可以认为强奸。且不说这是不是司法解释,能不能直接引用,但是该规定究竟指何内容值得深究。
属于强奸罪
醉酒的女子无行为能力,无反抗能力,没有什么证据证明人家自愿,也没有证据证明你没有违背妇女意志!
醉酒男子无法证明自己是否醉酒,是否有意识决策能力,现在好多人酒量大的很,醉酒的标准是以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判定的,但是无法证明达到醉酒标准的你行为能力也是醉酒状态!
第二个,醉酒男子误以为是自己的女友,这是自己的心理活动无法具现化,无法证明你是无意思行为还是有意思行为。
事实显示你已经和醉酒女人发生性行为,已经构成强奸罪。后期怎么判就要看女人的态度,是不是能得到谅解!
[机智]最后送男同胞们一句话,管住自己第三条腿。
男女之间那点事,吃亏的总归是自己,不要相信一夜情,很可能就掉入她们设的圈套里![呲牙][呲牙][呲牙][呲牙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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