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人好色,女人图财。一个男人能否经得住诱惑,关键的看背叛的砝码够不够大。美女图财诱惑了老板,翻脸要300万,这钱要不要给呢?
案情:河北小城的刘某,没有家世,没有背景,可凭着自己的努力把自己的科技公司经营的有声有色,业务做到北京。随着事业有成,自己获得了自己真爱,可谓成为人生赢家。事业有成,家庭幸福,可随着业务做大,刘某在老家和北京来回奔波,老婆不忍刘某如此辛苦,忙时就让其在北京公司居住,因此常出现异地分居场景。
刘某的长期在外,而恰好在其公司担任行政秘书们小媚闯入冯某的心,年轻温柔的小媚不仅长得漂亮,而且负责刘某吃穿用行,长期接触,两人关系暧昧又显羞涩,可那层窗纸却一直未捅破,直到今年6月,公司团建酒局上,两人都有些醉意,趁着大家玩闹,刘某带走小媚,情难自控的两人进入酒店。
悲剧的是待到清晨,本以为水到渠成的刘某却遭受小媚的怒火,先将刘某轰出房间,接着电话报警,告了刘某强奸,从警方收集的证据中,有二人衣衫不整的现场还有凌乱的房间,可是还有就是小媚体检未发现反抗伤痕,监控中也发现小媚与刘某关系亲密,无反抗行为,从走访中也得知二人并未到酒醉不知人事的情况,当然,从二人体液中证实二人确切发生关系。最终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作出不予起诉处理。
情节还有后续…觉得自己受了委屈的小媚选择了自己为自己讨回公道,小媚利用公司工作中掌握的资讯在公司工作群,客户群等到处发送刘某侵犯自己消息。给公司造成极恶劣影响,而刘某的妻子得知该事情后也和刘某离了婚,并分走公司大部分财产,使刘某公司一度限入极难境地。最终刘某和小媚提出私了,小媚提出要300万赔偿金,几经和中间人交涉小媚松口降到120万,当刘某带钱上门时,小媚未予见面,而接待刘某的小媚母亲却拒绝收钱。最终小媚又一次因赔偿把刘某再次告上法庭……
普法明理:1、男人有钱就变坏,生活太多精彩,抵制诱惑的能力与付出的代价有不可分联系。不是你够强大,而是后果你担不起。本案刘某家庭破碎,还差点牢狱之灾,可能会后悔吧!
2、女人要想不被欺负,在开始之时就不应给男人可乘之机,一时的容忍可能就带来一生的遗憾!本案小媚也许是被强奸了,但证据真的不足,无反抗,无旁证,即使要到钱可也弥补不了性权利缺失。
3、强奸与通奸单凭口供不能认定,还要看双方提供证据,最终以认定证据为准。至于附带民事赔偿也是在侵权基础上成立的。
4、小媚宣扬刘某和自己发生关系,使刘某名誉降低,家庭破裂,造成不良影响。但非捏造事实,属侵犯他人隐私权,而以此到处传播甚至索要巨额财产行为涉嫌违法,不过小媚母亲和小媚未收财产应另当别论!至于具体情况到底如何?也许苍天有眼,真的能清楚谁对谁错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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