旋律(Melody)指经过艺术构思而形成的若干乐音的有组织、有节奏的和谐运动。它建立在一定的调式和节拍的基础上,按一定的音高、时值和音量构成的、具有逻辑因素的单声部进行。亦称曲调。它可以是单声部音乐的整体,也可以是多声部音乐的主要声部。
在音乐作品中,曲调是表情达意的主要手段,也是一种反映人们内心感受的艺术语言。通常认为,曲调是音乐的灵魂和基础。
旋律是音乐的首要要素。通常指若干乐音经过艺术构思而形成的有组织、节奏的序列。按一定的音高、时值和音量构成的、具有逻辑因素的单声部进行的。旋律是由许多音乐基本要素,如调式、节奏、节拍、力度、音色表演方法方式等,有机地结合而成。
人们习惯上所说的旋律其实指的是曲调。而旋律则可以指任何有音高与节奏的乐音序列。旋律是构成声部的基础,只有先构成旋律,才能产生声部(此处的声部指某旋律在音乐中的位置),从而产生(复合)影响。
比如四部和声中的四个声部在进行中分别有各自的旋律进行,而某一具有曲调感的旋律将作为主要旋律声部(一般为高声部)出现。主调音乐的声部之间是相互依存的,其中只有一个声部的旋律有曲调感,所以我们习惯的称其为“主旋律”。复调音乐是相互具有独立意义的旋律(曲调)相互结合构成的音乐,所有声部都具有曲调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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